日前,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2019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提高至每月270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方式,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它是指国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不低于当地经济状况和人员生活必需所需水平的工资最低标准,每家企业都必须保障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是我国最早最高调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城市之一,也是最具争议性的城市之一。2010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北京市,成为全国最高。2018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刷新历史纪录,提到了2600元。而这次提高,更是创下了历史新高塔。
有人说,深圳市的提高最低工资的规定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企业的工资已经在3000元以上,而部分企业反映难以承担。但从整体来看,这是社会进步和制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和人权的表现。同时,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